退款政策



1.
目的

本政策旨在处理联合会会员、个人会员和合作伙伴机构的费用和退款事宜。

2.政策声明

世界体育总会将:

  1. 实施公平、合理的已付费用退款流程;和
  2. 对于尚未举行研讨会/活动的情况,提供会员/合作伙伴已支付的费用和收费的退款。

3.政策原则

3.1 以下原则支持这一政策:

  1. 世界体育总会款政策的详情将公开发布。
  2. 将在退款申请确认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退款。
  3. 所有会员/合作伙伴的退款将按照相关的独立合同条款进行。

3.2 退款

  1. 会员已支付的入会费(登记费)及会员年费(会员费)将不获得退款。
  2. 为未举行的研讨会及/或活动支付的费用将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规定予以全部或局部退还。申请退款的必须提供书面通知。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出书面通知。
  3. 如果会员/合作伙伴的研讨会/活动已开始,将不获得退款。
  4. 对于会员/合作伙伴因放弃举办一项研讨会/活动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世界体育总会不承担责任。
  5. 如世界体育总会因需取消一项研讨会/活动,世界体育总会将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规定予以全部或局部退款。会员和合作伙伴机构不必申请退款,世界体育总会将自动处理退款。

4.世界体育总会的责任

执委会主席经过与司库的磋商并负责确保本政策的合规性,

5.记录管理

根据私隐政策保存退款流程的所有文件。

6.监控和改进

世界体育总会执委会主席监督所有的退款工作,以及确定改进事宜和改进事宜的执行。